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猎物者 6.助理杰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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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时候我唯一盼望见到的人是杰夫。

因为似乎只有他能够找出我这部变形手机的用法。

而且他的古怪程度,一定会比我更厉害。

与众不同本来就是孤独的一件事。

与众不同到任何人都不能了解,是孤独到极为恐惧的事。

我想对于恐惧有所忌讳,是不是我已经从内心死亡的状态中复苏的标志。

不管怎么样,这时候我就见到了他。

就在我走出二哥的写字楼,站在门口茫然张望的时候。

杰夫就坐在街边绿化带的栏杆上,笑嘻嘻的对我招手。

他穿一件黑色贴身的上衣,蓝色的裤子——我印象中除了穿制服,他永远都穿这两个颜色,我怀疑他并没有第三件像样子的衣服。

慢慢走过去,我忍不住拉起他的手:“你去哪里了,昨天我没有在三生见到你。”

他的手很暖,反过来握住我,微笑着说:“我去放马蜂啊,他们不适合在城市里生活。”

“好吧,那请问你把马蜂兄弟们放到哪里去了呢?”

他说了一个地名,大约是在三百公里之外的一个风景区。来回那么奔波,你昨天大概没有睡够十二个小时吧。

他扮了一个鬼脸,说:“还好,顺便拜访了几个老朋友。”

他清澈柔和的眼睛停留在我的脸,像一道阳光照耀在冬日冰面上,带来些微暖意。我忍不住笑,虽然也不知道笑什么,把他的胳膊搂在我的怀里,喃喃说:“杰夫,跟我去纽约吧。”

听到一个自然而然的声音,说:“好。”

我惊奇的抬起头来:“真的?”

他耸耸肩:“对我来说去哪里有什么区别?”

换了别人,这言词说出来该伤感,但不是他。

我难免想刨根究底:“你没有家人,朋友,或者熟人吗?你从哪里来的?”

芳芳告诉我说,他就是那样走进三生,找到一份工作,然后开始成为我所遇到的保安杰夫。

他在那里又遇到我,然后变成兼职的模特杰夫。

现在我希望他陪我到纽约去,也许变成一个助理杰夫。

在这一切的身份以前,他是谁?

他沉默了一下,静静地说:“以前是有的。”

然后他就不肯再说什么,拍拍我的头说:“好了,你要去哪里?”

“我没有什么地方可去,但跟杰夫一起,我愿意去任何地方。而且我还有一吨的疑问要答案,我不会放你去任何地方。”

他抱着我的肩膀往前走,笑着说:“放心吧,我不会走的。”

几乎是一种本能反应,我冲口而出:“永远都不走吗?”

他轻柔的说:“亲爱的,没有永远这回事。”

没有永远这回事。

我多么希望四年前我已经知道这个显而易见的说法。

杰夫在我的公寓做晚饭,他剥洋葱的手法很专业,而且很快,瞬息之间就把一个好大的洋葱头分解成一堆雪白紫皮的洋葱丝,我问他为什么完全不会被辣到流眼泪,他说他的速度比辣素的分解速度还要快一点点。

平底锅里下一点点油,他哼着小曲儿开始煎洋葱做开胃小食,我站在厨房门口看着他,从油烟机的光洁玻璃面上看到自己熟悉的样子始终如一,简直是个大安慰。

我问杰夫:“你说,我这样变来变去的,会不会有一天回不去我自己的样子。”

他拿锅铲的手停顿了一下:“别太担心,只要你一直记得自己是谁,就没事了。”

他那个小停顿莫名使我很紧张,逼上去问:“真的吗?怎么样变化都没坏处吗?”

他转过身来对我笑笑:“放心,我在这里,你不会有什么问题的。”

说的真笃定,而后我就真的松一口气。

诚然我知道没有永远这回事,但他至少此时此刻在这里,我便有此时此刻的安心。

洋葱丝煎成金黄色,裹上蛋奶浆烘一下,很香。

我帮杰夫端盘子到客厅去,一面说:“你昨天上哪里找到的那幅苏格兰玛丽女王画像?我经纪人说是真迹,价值连城呢。”

他好像这才想起来:“噢哟,对啊,那幅画有用吗?你要是用完了拿回给我,我得叫人带回十六世纪去。”

我歪着头想了半天,决定放弃徒劳的挣扎:“我的经纪人说要带回家去看一晚上,不过今天好像已经是第二个晚上了,明天给你?”

杰夫吃了一条洋葱丝,闭上眼不说话,良久叹口气:“不够入味,失败啊失败。”

对我一摆手:“不用了,我回头叫人家直接去拿。”

我继续想了一下,送来是谁我没看见,估计拿走是谁也没人看得见,如果二哥隐瞒不说,大家就装作没事发生好了,否则好难解释的。吃一口洋葱丝,咸香酥脆外焦里嫩,很好吃啊,你挑剔什么。

他嘀咕着:“时下的年轻人,没吃过好东西。”

我大笑,忽然跳过去一把抱住他:“真的,陪我去纽约,不要离开我。”

我的哀求听起来很天真:“只有你才能让我睡个好觉。”

杰夫听任我坐在他大腿上,一边还是挟着洋葱丝全神贯注的看,喃喃自语:“到底哪个步骤出了问题啊,怎么会不入味呢?”

我好气又好笑,往他头上波波敲了两记,换来他点头如捣蒜:“好啦好啦。”

纽约签证下来之后,我逼杰夫去三生辞职,其实我觉得他只要一走了之就行了,辞什么职那么隆重。杰夫说不辞而别不是他的风格,他的风格是密密辞总不别,烦到人家赶他出去为止。

三生的白天和黑夜,完全是两个世界,黑洞洞,静悄悄的,封闭的空间中弥漫着浓厚的闷气,呼吸都不顺畅。

芳芳姐极为爽快地答应了杰夫辞职的要求,而且还慷慨地发他两个月薪水作为补偿,我看这钱多半是她私人掏的。看得出来他人缘很好,连扫地的阿姨都赶过来和告别。一把鼻涕一把泪的。

站在门口向里面望,他说:“你看,你第一次来,就坐在那个位子,一口气要了三杯纯威士忌。”

我很惊喜:“你记得?你那天晚上就看到我了?”

他笑:“我在门口站着,什么人都看得到的。”

这么不解风情,说一句你眼里只有我会死吗?杰夫辩白:“那不行的,我眼睛很大,只有一个人的话太寂寞了。”

这也和寂寞扯得上关系,我真是服了。

走进三生,我坐在那个我连续两次单独坐过的地方,在这里我重新遇到本。

把手掌按在吧台上,闭眼。重逢时他对我说过的每句话一字一字在耳边。

“咪咪,今天穿那么多。”

“当真认错了,不好意思。”

“怎么称呼?”

“思思,今天又是一个人?”

吧台冰冷。把脸贴上去,闻到擦不干净的烟火气。

有一只手在我头发上轻轻抚摸。是杰夫。

我说:“我这辈子最爱的人,不认得我。”

我说:“我这辈子最爱的人,离开我。”

我说:“他辜负我。”

我说:“我永远都不会再快乐。”

杰夫听着,他的手指在我额头上,暖。

亲爱的,没有永远这回事。

回家的路上,我讲故事给杰夫听,从前有个女孩子,遇到一个男孩子,相爱了好多年,奉献出了彼此的一切,然后男孩子有一天早上消失了。他专心地听完,然后说:“so。”

“老乡你会说英文的?”

他高兴地说:“一点点。”表情很开朗,没有半点要为我鸣不平或表同情的意思。

我忍不住叫起来:“哎,我被人家骗了啊,被人抛弃,你不觉得我很悲惨吗?”

他干脆利落地摇摇头:“不大觉得。”

好吧,我不悲惨,那么是不是本比较悲惨?

谁知他点头:“有可能啊。”

真是话不投机半句多,我把他的手一甩,转过头去生闷气,他一点都不觉得,吹起口哨来,还是欢乐颂,你这个没心没肺的。吹完一曲,他搂过我的肩,悠悠地说:“你有没有想过,一个人日子过得好好的,为什么要凭空消失?”

我毫不思索:“因为厌倦。”

很委屈:“因为他不爱我了。”

杰夫低下头来,怪好笑地看着我:“他说的?”

他要是说出来,那就是一场普通的分手,对于成年人来说,普通的分手如同天要下雨一样,固然会因此而感冒,甚至发烧引起肺炎,但一淋就淋死的案例,的确非常罕见。

他可恶在什么都不说,采取了一种绝地秒杀的方式。

有些人会在MSN,QQ或者电话,短信里遭遇到这种秒杀,中招后还不愿意死的,就千方百计扑上门去和真人决斗,自取其辱到筋疲力尽。这时候我们的借口通常是,我要你看着我的眼睛说不爱我,我要一个真正的理由,我要青春损失费精神消耗费生活调节费爱情保管费。

其实这一切都不是我要的。

我要你继续爱我。

我把每一秒和你再次相见当成甜蜜往事的一块提示板,希望你想起熟悉的三字台词。

但是,连这样挣扎的机会,本都没有给我。

他把自己连根拔起,一片叶子都不要,撒腿跑去时空之外的某个地方。

比我更快,更彻底地将一切遗忘。

好像是我把他一脚踢死了似的。

对这一切的控诉,杰夫的反应就是哦哦两声,然后继续吹他的欢乐颂。我忍不住大叫起来:“你还是不同情我。”

他停下来,很可爱地瞄我一眼:“同情有用吗?”

我承认没用。但你可以把同情变成爱情,对我好一点啊。

他右手蠢蠢欲动地抬起来,我以为他要拥抱我,正摆好姿势要靠过去,被他一巴掌拍在后脑勺上,说:“你以为馒头随便塞点肉,就会变成包子吗?”

你娘!馒头塞点肉,不是包子那是什么?披萨吗?

那并不是我最后一次去三生,如杰夫所说,尽管我对许多东西都没有所谓,那使我所谓的却永远噎在喉头不死。去纽约的签证下来之后,我每晚定时到酒吧报到,点一杯酒和芳芳闲聊,有时候杰夫陪我去,有时候他不陪我去,他不陪我的时间里,通常都在干一些稀奇古怪的事情,帮野猫和野狗分地盘做调停,带九十岁弥留阿婆去看风景什么的,他偶尔会后悔太早辞掉三生的工作,害得现在要去做零工赚点小钱。

我说你不用啊,我有钱,就在壁柜第一个抽屉,我不用信用卡,家里常常有很多现金。他严肃地说:“我家犀牛教育过我,不拿家用回来,就直接死在外面吧。”

哇,这么剽悍的家训?难怪外号要叫犀牛。你以前的女朋友还是太太?

他听完我的问话好像被雷击了一样,拨浪鼓大甩头:“不不不不不是……”。一溜烟跑了。

不愿意说就罢了,

只要你在我身边,终有一天你会告诉我的吧。

但我再也没有见到过本。

只有一次,我遇到眉毛很黑很漂亮的女孩子,曾经说是本的女朋友。

这一次也是在洗手间,也是排队在她后面。

她喝了很多酒,连耳朵都血红,站在那里浑身软软的,还有点发抖,神情却非常落寞。

有另一个女孩子在陪她,不停地拍她的背,说:“阿媚你少喝一点啦,本走了就走了,男人到处都是。”

我努力支撑自己站在那里,看着她的眼泪一颗颗流下来,对女朋友哭着说:“我不快乐,我不快乐。”

倘若有一个不快乐者俱乐部,想必参加的人会前仆后继,永不断绝吧。

我和她们之间的唯一区别,在于她们是临时会员,留一阵就走,而我是俱乐部会址本身,坍塌之后都会变成一处私家名胜,记载着心碎的遗迹。

两个月很快过去,我随二哥飞往纽约。

那场选拔无需用力,信手拈来,水到渠成。

试装的那个环节我已经征服RAY,据说彼时他在玻璃墙外默默看,看到我时,眼睛一亮。

正式选拔秀完成之后,整个亚洲只有我入选,因RAY偏爱高挑却柔润,曲线流畅的身体,认为那才是女性本身应有的包容以及孕育之美,常规的骨感不入他法眼,二哥开玩笑说,就是胸部形状稍微扁一点,都配合不了他只为完美女性定做的衣服。

这当然不会成为我的问题。

RAY的十年作品展在米兰开完,我的职业生涯跃升了许多个台阶,直接登堂入室,成为第一线的模特。开始走顶极品牌的秀,也开始有顶极的时尚杂志来问我人生态度和着装建议,我觉得这两个问题都实在无谓,但必须要按照二哥的教导,懒懒说凡事不必在意,只要开心就好,以及着装无需刻意,自己舒服就好。

回答的关键在三个字——懒懒的。倘若太兴高采烈的样子,人家就会觉得你不够吸引,更觉得你不够大牌。

二哥说我已经是相当大的牌了,所以一言一行都不可以随便。我颇不耐地听完,说:“好吧,你需要我做的,我做到了,我需要你做的呢?”

这回马一枪在他意料中,旋即起身,开电脑,说:“给你看我做的功课。”

彼时在他办公室中,窗外夕阳满天,无端使人惆怅。我随二哥过去,看到屏幕上出现一张梦萦魂牵的脸。

“本,证件上也是这个名字,没有姓氏。不知道哪里人,教育经历找不到纪录,一直在本城生活,现在独自住在零陵街八十四号一栋三十层B座,无父母亲友,第一份能追查到的工作是酒吧里的侍应生,做了四年,之后做了四年的保险经纪人,之后转入模特界,做经纪人——虽然他的客户只有你一个,但是我必须承认他做得不错,否则我根本没有机会认识你,四年后转行为古董拍卖师,业内口碑很不坏。”

四年。

每一份工作他都做四年。

是不是每一个女人他也都爱四年。

像潮汐涨落或草木春秋,每四年他的热情就完成一个轮回。上帝在他脑子里安了一个闹钟吗?

我支着额头在桌子上,许久都不能讲话,二哥很了解速战速决的道理,并不试图过来安慰我:“我动用的是国家级的关系,但凡能查得到的,都在这里了,你还想知道什么?”

我打起精神:“做模特经纪人之后,古董拍卖师之前,他在做什么。”

二哥干脆利落摇头:“简直没有那个中间段,他好像突然消失,再出现就转了工作,到底怎么回事,完全没有办法找到线索。”

怎么有一个人的存在,会完全没有线索。

额头那里好像有一根针顶着,很疼。

看我神情委顿,二哥摸摸我的肩膀:“去休息吧,明天要飞巴黎,工作为重。”

我摇摇头:“不是我。”

拿过电话我拨最熟悉那个号码,但是没有通,二哥把我烦躁的神情看在眼里,说:“你找杰夫?”

“是的,我找杰夫。他陪我去了纽约,见证我的成就,陪我回到这里,每天三餐一宿的生活——有时候餐不定,宿不眠,但他都在那里。渐渐我在外面的时间越来越多,他也还是都在那里。

对外人说他是我的助理,实际上只有我自己知道,他其实是我的杜冷丁。

往事多么痛,现世多么无聊。只有他可以缓解我对生的厌倦,和永久静止不兴的渴望。

只需要看到他,听到他,拥抱他,在他的气息里度过每一个可以睡下的夜晚。

他会为我盖被和拉窗帘。

我深信他爱我。就算他从来不说。

虽然我不明白他的来龙去脉——是不是成世我都遇到这样身家混沌的男子。”

二哥比我更警惕:“我觉得你太倚赖他,他不在,你简直好像在发毒瘾一样。他对你干了什么?花不花你的钱?”

第一次我有点鄙视他:“我才希望他花我的钱呢,我赚的钱都在抽屉里,寂寞得一张张贴着哭泣。”

拿电话再打一次,还是不通。我不知所措地抬头看看左边,看看右边,二哥很不爽:“看你失魂落拓的样子,走,跟我去吃饭。”我理都不理他,径直出了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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