罗真、简丹、洛千悠、高强、柳盛、韩秋等,总共三十九人。
他们最低修为心动五重,最高修为,心动九重,且只有罗真一个,是心动九重的修为,心动八重的,有五位,心动七重的,有十二位。
这是一股很强的力量,但用于此次劫杀,明显不足。
据罗真等人了解,女巫一方算上女巫,共有三位相当于飞天期的海外修士,分别是女巫南蒂凯恩斯,天空战士塔克凯恩斯,和天空战士奥尼弗队长。
另外,还有四十多位凯恩斯家族的兵力和雇佣兵,这些人,都相当于拥有心动期的修为,属于是大地战士和中级法师。
不论从人数,还是从最强的实力,罗真一方,都要落入下风。
有明显的劣势,战败的几率,明显更大。
不过,他们并非没有取胜的机会。
罗真等人的目标,是斩杀女巫,只要杀掉女巫,便是胜了。
当然,这仍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。
战术的运用,非常重要。
“老罗,属你修为最高,实力最强,你来指挥,大伙听你的,是不是大伙?”高强已经开始佩服罗真,在场的几十人,也只有罗真能让心服口服地听从指挥。
“你来指挥大伙,大伙服气。”
“这一仗,我们必须足够团结才能斩杀女巫,所以必须有一位首领,老罗你修为最高,刚才更吓跑了治安所那帮人,你当之无愧。”
其他人,无一不赞同。
“既然大伙信任,我就不推托了。”这不是荣誉,而是责任,罗真也不信任别人来指挥,“哪位朋友擅长强攻,可以近距离战斗。”
“我!”高强第一个报名,近战强攻最危险,但他不在乎。
“我可以近战。”
柳盛几人也纷纷报名。
此刻的他们,已经个人的安危置之度外,他们要尽己所能,一同去完成斩杀女巫的艰巨任务。
洛千悠也认为自己可以近战,她同样报名。
“谁擅长障碍、控制?”罗真再问。
“我。”简丹率先报名。
三十九人中,有十三位女修,除了洛千悠之外,其他人多少会障碍控制幻术类的手段,普遍不擅长近身厮杀。
“谁擅长远攻。”
“谁擅长辅助策应……”
几番询问,罗真大概了解众人的本领。
其实,接下来的战斗要用的战术并不复杂,复杂的战术、兵法,也运用不到,罗真的思路是浑水摸鱼。
“我们分成三路兵马。”
“第一路,丹姐你来带领,你们十位负责幻阵和远攻偷袭骚扰,搅乱敌方的阵营。你们切记,不要直接参战,只管骚扰,让敌人摸不清我们的情况。”
“第二路,悠悠你来带领,你们的任务是大范围火攻以及策应主战人员,也不要直接参战,同样是扰乱为主。”
“第三路主战,我来带领,切记,任何一人不可孤军奋战,现在分组,至少两人一组,你们的任务,是跟紧我、掩护我,我速度快,有机会斩杀女巫。”
罗真抬起了黑龙斩神剑示意,“不管女巫是人是鬼是妖是魔,她都要死在这把剑下。”
“得手之后,大伙一起撤离,确保安全之后再散开。”
罗真做大概的安排。
这份安排,只是事先的计划,一旦开打,局面瞬息变化,计划赶不上变化。
至于最后能不能得手,罗真没有绝对的信心,尽人事、听天命。
这一战的伤亡会怎样,他也不能提前预料,
他此前许愿减少伤亡,他相信,己方的伤亡会一降再降、
甚至他还怀疑,只有三十九人来参战,和他的‘减少伤亡’的许愿多少有点关系,起到了点反作用,让一些犹豫要不要来,开打之后可能出现伤亡的人,选择了趋吉避凶。
如果起到一些好作用,让更多人参加,比如五百人,劫杀女巫会很轻松,有两百人的话,也是势在必得。
结果,在自己的国家,人数竟然不如外国势力,罗真有感耻辱。
抱怨无用,唯有尽力而为了。
他做安排,众人听从。
天已经大亮了,他们立即做准备和埋伏。
呼呼……
起风了、起雾了,浓郁的雾气郁结于树林,吞没了交叉路口,方园两三里,全是迷雾。
雾不是一般的雾,具有很强的迷惑力。
“我去前面看看情况,等我电话。”罗真和洛千悠交待一声,走出浓雾,身似幻影般远离而去。
在退群之前,他加到了群主沈高山私聊,对方告诉他,这会儿监狱方面正在进行交接,转运的路线和时间没有改变。
“你们真的有一千人?”沈高山难以置信地又问道。
对方是劫杀女巫事件的主使之一,可以信任,罗真如实告之,“哪有一千人,区区三十九人而已,没一位飞天期。”
一直在等回信的沈高山,看到了罗真的回复,心头激灵一下,他赶忙说道:“这怎么行,他们足有五十人,算上女巫,有三位飞天期,你们不是对手,还是撤吧。”
“箭在弦上,不得不发。”罗真没有动摇,“等我们的好消息吧,你们如果想帮忙,那就派一些人过来,现在过来,时间还来得及。”
沈高山顿时语塞,脸皮都红了,“抱歉,事到如今,我们已经无能为力。”
“呵。”罗真冷笑下,收起手机,没再回复。
他的速度快,没用多久来,到了秘密监狱之外,他没有去靠近,用望远镜远远的观察。
早晨八点,十辆黑色防暴的押运车,从监狱出发。
罗真没看到人员上车的过程,不确定女巫在里面,为了确定不是瞒天过海的招数,他去一探究竟。
等车队近了,他暴起袭击。
锵。
人未至,先是一道黑色的剑光斩去,剑光破空,瞬间划过上百米,斩碎了前头车辆的挡风玻璃。
奥尼弗队长,正在最前面的押运车辆中。
挡风玻璃爆碎,碎渣颗粒迸溅到了身上、脸上,坐在副驾驶的奥尼弗队长,竟是不慌不忙。
把嘴里的口香糖咽进肚,再猛喝一口洋酒,摘下墨镜扔了,他才提着一把巴掌宽的重剑,推门走下车。